西南医科大学教学工作检查规定

作者: 时间:2016-10-17 点击数:

西南医科大学教学工作检查规定

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及教学管理情况,取得教学反馈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推广优秀教学成果,促进教学方法的研究,推动教学改革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达到教学检查的目的,保证教学检查的效果,并使教学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 教学检查的内容

包括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以及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

二、教学检查工作的方式

(一)经常性教学检查:学校关教学单位要重视经常的教学检查工作。检查方式可多种多样,如检查教案、教学日历;随机听课(含实验课)检查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水平、班级学风、实验准备情况等;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特别是节假日前后的上下课情况;检查晚自习和早读出勤情况;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抽查考试情况、教学小结等。

(二)听课检查:听课是教学检查的重要形式,各级教学单位领导要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做,听课后要坚持评教、评学,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促进我校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各级领导每学年听课学时数规定如下:校领导每学年不少于4学时;教务处领导、各教学单位行政领导、教学秘书、教研室正副主任、实验室主任每学年不少于8学时。每学年各教学单位将听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汇总,教务处定期向校领导汇报。

(三)督导检查:督导组专家要切实发挥教学监督与指导的作用,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调研,随机抽查任课教师的讲稿(教案)、教材、学生作业、考卷、实验报告以及实验教学准备情况等,加强教学过程的监督与指导,并根据检查和听课情况做出督导检查工作总结。

(四)定期教学检查

1、期初检查:每学期开学前三天重点检查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如教室准备情况、教材准备情况、实验室仪器准备情况、师资情况等。开学第一周主要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及时了解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期中检查:为了全面、重点进行教学检查,除了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外,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在10-12周,采用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也可以与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学竞赛等结合起来进行。一般检查包括召开各类座谈会、现场听课等方式;重点检查是针对教学工作基本环节作检查。检查结果汇总后由教务处向校领导全面汇报,并编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3、期末检查:每学期末重点检查期末教学工作,包括考试安排,试卷准备、辅导答疑、温课迎考、考试纪律、考试成绩、考卷抽查、考试结果分析等;同时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教学档案归案以及下学期工作安排。

(五)专项教学检查:每学期要进行一项或多项专项教学检查,以督促某一项教学工作的改革和提高。专项教学检查内容包括教学文件、考试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验实习工作、院(系)教学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

三、教学检查的要求

教学检查要注重实效。坚持教学检查结果如实、及时总结和反馈制度;检查后,各单位必须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并加以实施;教务处及有关部门要对整改任务的实施进行监督。

各二级院(系)应经常开展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的方式应参照学校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除指导改进本院系教学工作外,还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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