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关于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作者: 时间:2016-10-13 点击数:

科学规范的教学组织管理是教学质量的有力保证。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基本文件的执行与检查、教学基本运行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学检查与教学工作评价等内容。为做好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教学文件的执行与检查

(一)教学基本文件

1、教学基本文件是教学工作的蓝图和依据,教学过程必须围绕教学基本文件展开。教学基本文件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为人才培养模式、规格设计即人才培养方案;第二为教学内容、方法设计即课程教学大纲;第三为课堂教学组织设计即教案、讲稿和教学日历。

2、人才培养方案是所有教学基本文件的核心,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总设计,其它教学文件都必须围绕该文件展开。

3、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师授课必须遵守的法规性文件,是对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门课程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及实施教学内容的措施要求的设计,授课内容必须围绕教学大纲展开。

4、教案、讲稿和教学日历是授课教师个人所应用的授课文件,必须围绕教学大纲设计。

(二)教学基本文件的执行

1、教务处负责组织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包括经批准调整后的计划)中的教学进程安排每学期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

2、院(系)根据教学任务编排课表,交教务处统筹协调,保障教学有序进行。

3、教研室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教学日历。

4、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日历的安排,认真研究和精选课程教学内容,撰写好教案、讲稿,组织好教学的各个环节。

5、教务处、院(系)、教研室逐级对教学基本文件的规范化程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条 教学基本运行管理

全校教学基本运行管理由教务处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包括教务管理、考务管理、学生学籍管理等。

(一)教务管理

1、教学工作应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课程表是教学工作具体运行的基本依据,是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印制、下发,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

2、教学调度(调课、停课及教室等)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全校各部门及教职员工都应自觉按章办事。

3、任课教师应认真执行有关的教务规定,凡是不能按质、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者,以未完成教学计划对待。

(二)考务管理

1、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各部门、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都应予以重视。

2、课程的考试由院(系)安排,教务处统筹;课程的考查由院(系)组织。教务处和各院(系)应科学制定各门课程考试安排表,各教学单位、教师根据考试安排表进行考试工作。

3、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教师、学生均应遵守课程考核的各项规定,保证课程考核成绩的真实、有效性,以使考核真正起到检查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效果的作用。

(三)学籍管理

1、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应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等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和管理。

2、各院(系)应严格执行学校制订的学籍管理办法,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3、在日常学籍管理中应重点管理好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每学期对学生学籍进行集中处理,根据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编制学生名册。

4、学籍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条 实践教学管理

(一)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管理、监督落实。

(二)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指导书、执行计划和方案,并进行严格考核。

(三)各教学及相关部门应遵守实践教学管理相应制度,不断拓展实践教学基地,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第四条 教学检查与教学工作评价

(一)教学检查

1、教学检查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学校应坚持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随机性的教学检查,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2、要加强对教学信息的管理,建立通畅的教学信息采集、整理和反馈渠道, 使检查真正成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3、院(系)及各个职能部门都应积极组织、参与教学检查,从不同角度了解教学工作各方面的情况,认真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服务教学一线,真正体现以教学为中心的理念。

(二)教学工作评价

1、教学工作评价是促进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学校领导、各部门、教职工都应予以重视,真正理解评价工作的意义,积极参与。

2、认真学习、研究评价理论,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坚持教学工作评价的经常化和制度化,有重点地开展周期性的评价工作。

3、学校应成立教学工作评价的相应工作部门,组织完成教学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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