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泸州医学院课程评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22 点击数:

各二级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与改革,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泸州医学院课程评估办法(试行)(泸医院教〔2013〕7 号)要求,学校将于2014年5月起开展本学期泸州医学院课程评估,特通知如下:

一、院(系)自评(5月)

各院(系)在课程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小组领导下分别制定今年本院(系)课程评估工作方案和课程评估规划,按照《泸州医学院课程评估指标》和评估模板分批次组织课程自评。各院(系)至少评估两门课程,3年内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估。5月30日上午11:00点以前将课程自评结果电子文档交到忠山校区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科(通过OA传送,也可面交。电话:3162279)

二、学校评估验收(6月)

每学期学校课程评估委员通过审查相关材料、现场检查、听课、集体评议、专家分别评阅等方式组织评估,提出评估意见。6月30日下午3:00以前评估专家或小组将课程评议结果交到忠山校区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科进行汇总。

三、评估总结(9月)

学校课程评估委员会总结审核评估结果后,由教务处公布课程评估结果。学校将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反馈,提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和整改意见。评估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按期划拨课程日常建设经费,课程评估不合格的,给予一定整改期;评估优秀的,可考虑课程建设经费上调10%。

四、评估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课程评估工作,要成立专门的课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与指导,扎实有效的开展课程评估工作。

(二)以评促建,重在建设

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大课程建设力度,严格按照《泸州医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和模板书写要求,明确各课程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情况,要在完善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质量和特色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取得实效。

(三)注重改革,强化管理

各院(系)要以现代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注重改革,尤其加强教学内容整合与教学方法改革和实践,构建具有泸医特色的课程体系,各院(系)要加强对在建的精品课程的管理,发挥精品课程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建设质量。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院(系)要组建课程评估队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课程评估的相关人员要认真培训,认真领会上级关于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学习学校关于课程评估及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整理课程评估材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课程评估工作。

附件:泸州医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4/0422/20140422015758274.xls

附件:泸州医学院课程自评基本模板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4/0422/20140422015758704.doc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地址:西南医科大学教务处 邮编:646000 电话(传真)0830-3160568 Email:623478942@qq.com 版权所有:教务处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