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与改革,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四川医科大学课程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学校将于2015年10月开展本学期的课程评估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院(系、部)自评(10月)
各院(系、部)按照《四川医科大学课程评估指标》和评估模板分批次组织课程自评。今年年底,第一个课程评估周期结束,请各院(系、部)清理第一个课程评估周期内,需要评估的课程,开设三轮以上的每门课程必须完成评估一次,3年内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估。于10月30日上午11:00点以前将需要的课程自评结果通过电子文档以OA方式传送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科程涛。
二、学校评估验收(11月)
每学期学校课程评估委员通过审查相关材料、现场检查、听课、集体评议、专家分别评阅等方式组织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三、评估总结(12月)
学校课程评估委员会总结审核评估结果后,由教务处公布课程评估结果。学校将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反馈,提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和整改意见。评估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按期划拨课程日常建设经费,课程评估不合格的,给予一定整改期;评估优秀的,可考虑课程建设经费上调10%。
四、评估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课程评估工作,要成立专门的课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与指导,扎实有效的开展课程评估工作。
(二)以评促建,重在建设
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大课程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四川医科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和模板书写要求,明确各课程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情况,要在完善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质量和特色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取得实效。
(三)注重改革,强化管理
各院(系)要以现代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注重改革,尤其加强教学内容整合与教学方法改革和实践,构建具有川医大特色的课程体系,各院(系)要加强对在建的精品课程的管理,发挥精品课程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建设质量。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院(系)要组建课程评估队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课程评估的相关人员要认真培训,认真领会上级关于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学习学校关于课程评估及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整理课程评估材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课程评估工作。
附件1:四川医科大学课程评估办法(试行)
附件2:四川医科大学课程自评基本模板
附件3:四川医科大学2015年秋季课程评估指标自评打分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