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作者: 时间:2018-01-19 点击数:

日期,教务处、国有资产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及下设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在实地走访中,检查组认真听取了院系各实验室的汇报,从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消防安全教育与管理,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毒麻及危化品的管理、储存、使用,废弃物的存储与处置等方面对实验室进行了详细全面的检查。

教务处副处长黎靖在检查中指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实验室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需要院(系)与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各级人员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院(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无法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解决。

目前,检查组已通知院(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书面报告,上交教务处并下达整改期限,对于需要职能部门协助整改的问题已发至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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