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课程表管理规定
课程表是反映教师和学生教学活动的时间安排表,是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维护教学秩序稳定及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课程表编制
(一) 编制原则
1、课程表的编制应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任务为依据。
2、课程表的编制应考虑到不同专业、学制、课程、师资、教学场地等因素,按教学规律科学、合理、有效的配置教学资源。
(二)编制程序
1、各院(系)按照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初排课程表。
2、各院(系)将初步排定的课程表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并落实教学场地,形成课程表初稿。
3、教务处将课程表初稿发到各院(系),院(系)核查教学任务是否遗漏,课程编排是否有冲突,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教务处。
4、教务处根据反馈意见对课程表进行调整,经教务处长审查签字后,正式印发。
第二条 课程表的执行
课程表一经排定,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均不得随意变动,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课程表。
第三条 课程的调整
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课程表中所确定的上课时间或地点进行调整的,教研室应填写“课程调整申请表”,并在调整前一周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查、批准后,下发“课程表调整通知书”,执行调整后的课程表。